2010年3月14日星期日

偷书贼

故事顾名思义是讲述一位喜欢偷书的贼,叫莉赛尔。莉赛尔的妈妈在她九岁那年,带同她的弟弟到寄养家庭去,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。莉赛尔在弟弟的葬礼后偷了第一本书,是一本掘墓工人手册。那时,她一个字也不会读。

到了寄养家庭后,莉赛尔每天晚上一闭上眼睛就会梦见死去的弟弟,恶梦不断。她的养父汉斯为了让她安眠,于是开始教她认字读那本掘墓工人手册。其实,养父汉斯认识的字也不多,可是就是这样每晚教导莉赛尔认字朗读。

从莉赛尔认字的开始,她发现了书,就是文字是一样她无法抗拒的东西,甚至她开始偷书。

莉赛尔后来陆陆续续读了好几本书,有一本是养父送她的礼物,其他的都是偷回来的。与其说偷,又不如说“送”。因为有好几本书,包括一本字典是物主“故意”让她偷的。她是市长夫人,因为她知道莉赛尔喜欢阅读。

文字的力量陪莉赛尔度过许多开心与不开心甚至恐慌的情况。那是德国人排斥犹太人的时代,偏偏她家的地下室就是住着人人喊打的犹太人麦克斯。在这段住在地下室的日子,莉赛尔和犹太人麦克斯已经是相知相惜的朋友了,也一起分享文字。犹太人麦克斯生病时,莉赛尔读书“唤醒”病危的他。为了感激莉赛尔对他照顾,他在临走之前也写了本书送给莉赛尔。

那也是战乱的时代,发生空袭时,他们都必须躲在指定的地下室。莉赛尔朗读的故事却安抚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。这就是莉赛尔散发的文字力量!

另外,我个人很喜欢莉赛尔与她养父养母的细节,看似吵吵闹闹的家庭,其实大家心里面都非常爱着对方,心头总是有一种暖意。还有,她和“小男友”鲁迪的故事,就像青涩的初恋。

这本书最特别之处就是故事是死神写的。死神第一次认识莉赛尔时是在他带走她弟弟的灵魂的时候,后来她身边的人陆陆续续死亡,死神总是与她擦身而过。同时,他也见证了莉赛尔对文字的热衷,对文字的执着,以及文字带来的震撼。看尽了人类的善良和丑恶,他只做了一个结论,“人类,在我的心头萦绕不去。”

这本书真的很厚、很厚,我花了大概有三个月的时间看完它!因为是翻译文学的关系,实在不好消化,特别是名字又长,故事又拖。。。坦白说,我看得很“幸苦”!我己经习惯了台湾作家那种直接简约的作风,很快就可以看完一本书,有时候感动得眼泪簌簌流下,有时候在合上一本书后,故事一直萦绕在心中,久久不散。然而,这些原本是外文的故事,翻译成中文后还真的得花心思消化。外国人的写作真的真的很慢,而且他们喜欢写一点现在发生的,又爽爽先写些即将发生的事,害我一时不知道这戏事到底是“现在”,还是“过去”,还是“将来”。而且,故事说的文化我一定都不明白,siapa希特拉?

无论如何,总算克服了种种难关,看完了这本书了,还真的有点成就感。虽然刚开始看这本书时,有好几次想要放弃。但是,当我开始明白德国的一些背景和到底谁是谁时,故事突然间变得好看了。。。我给自己加分!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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